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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准许金亚科技索赔案追加被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承担连带赔偿

类别:新车快报 日期:2018-9-16 12:55:06 人气: 来源:

  2018年3月9日,证监会通报金亚科技存在如下违法事实:2014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 80,495,532.40元;2014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217,911,835.55元;2014年年报虚列预付宏山公司3.1亿元工程款。

  据了解,今年上半年,成都中院对部分投资者诉金亚科技、周旭辉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金亚科技存在虚假陈述行为,扣除系统性风险对金亚科技股价下跌的影响,判令金亚科技按照法院认定的原告损失金额的12.29%进行赔偿。

  2018年8月10日,证监会认定立信会所在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,未勤勉尽责,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,决定立信会所业务收入90万元,并处以270万元的罚款,合计罚没360万元;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军梅、程进给予,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。

  厉律师介绍,自2016年起,其先后代理多批金亚科技投资者起诉金亚科技、周旭辉,这些案件分别处于一审或二审阶段。今年6月成都中院安排部分案件开庭,因立信会所为金亚科技2014年年报出具“标准无保留意见”审计报告,原告认为立信会所严重违反《会计法》和《证券法》,其知道或应当知道被告金亚科技虚假陈述,而不予纠正或者不出具保留意见的,构成共同侵权,属于“未勤勉尽责,所制作、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、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”,故申请法院追加立信会所为被告,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  “在大智慧虚假陈述案中,上海第一中级一审判决立信会所对股民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这对今后的金亚科技股民索赔具有积极借鉴意义。在金亚科技启动退市程序的情况下,追加更多被告有助于增强赔付能力,降低执行风险”厉律师称,参考此前金亚科技案一审判决,索赔条件为:在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买入金亚科技股票,并在2015年6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可以起诉索赔。律师费是风险代理,股民获赔后再支付。

  律师提醒,由于此前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、赔付比例较低,目前还没有起诉的股民需要考虑实际损失和成本,谨慎决定是否起诉。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(2015年4月1日打印到2016年4月底)、详细联系方式。热门搜索为您推荐更多评论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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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投资快报 索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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